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浙江省《关于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精神,加快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健康持续发展。近日,舟山市农机部门组织召开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现场推进会,期间参观了宁波鄞州粮人粮机专业合作社,并组织对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互相观摩、相互取经。在座谈中,大家总结交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做法,分析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面临形势,研究部署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工作。
此次会议旨在促进全市农机合作社一起共同探讨就如何做大、做强、做优农机合作社“谋新思路、出金点子”,如何以“运作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的标准来建社、兴社,推动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截止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7家,其中省级农机示范合作社1家,市级农机示范合作社4家,主要分布在全市农业生产“两区”范围内。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共有社员154余人,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1台,联合收割机45台,各类种农机具260台(套),各类场库房面积4000余平方米,合作社服务农户的数量达9900余户,全年服务营业总收入420余万元,纯收入近200余万元。通过探索运营证明,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在重推广、强服务、促增收等方面初步呈显强大生命力,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把“金钥匙”,在舟山新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机化发展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带动先进农业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和规模化推广、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方面作用凸现。
在新区建设新形势下,今后一个时期新区农机化工作要以服务新区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为宗旨,围绕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量质并重、质量为先”原则,组织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
一是注重加强扶持。首先在政策上倾斜,在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对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优先给予补贴,市、县两级现代农机装备补助对农机专业合作社也相应倾斜。其次在资金上扶持,全市各级农机(农业)部门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把有限的优惠政策向农机专业合作社集中,采取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推动合作社全面发展。
二是注重强化服务。抓好培训服务,经常性组织全市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的培训,学习先进的管理规范、管理经验、运行机制等,提升服务能力和经营理念,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当家人”在发展生产、创业兴业、带民致富等方面的能力作用。抓好市场服务,在重点农时季节指导签订作业协议,最大限度发挥好合作社农业机械资源优势。抓好技术服务,深入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把农机专业合作社骨干社员纳入“阳光工程”培训之中,适时开展各类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操作、维护和管理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掌握农机化实用技术的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现代职业农民。
三是注重典型示范。坚持典型培育与面上提升相结合,对全市建设基础设施完善、运行机制良好、服务功能健全、综合效益明显的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要注重发现培育、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激发内在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对管理经营好、服务水平高、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体现好示范性、引领性,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抱团发展,组合经营,合作共赢,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努力促使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效益更加明显,发展更具潜力,后劲更加充足。
四是注重规范管理。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是目的也是基础,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要把合作社章程实质与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统一、发展与规范并重,不拘泥于条条框框,不设过高的门槛,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条渠道,引导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做到在依法规范中促进发展,在自主发展中不断创新。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要以章程基础,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定期向广大社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标准生产,合作社要把标准化建设贯穿于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统一收费标准,对外作业服务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承诺服务内容。统一服务质量,合作社制订了一套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做到诚信服务、优质服务;规范品牌建设,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要把“诚信经营”作为建社兴社的生存之道,做响品牌、打响品牌,以诚信铸品牌,以品牌赢市场,以市场生效益,以效益带规模,努力促进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让农机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机手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现代农机”示范基地和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