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引进中介机构复核农机作业补贴面积

作者:瑞安市  作者:陈小华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1日

  为规范农机作业补贴资金管理,杜绝虚报面积套取财政资金行为,今年,瑞安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总站会同市财政局引进专业中介机构复核农机作业补贴面积。

    按照“签订作业协议、参考秧苗总量、实地测量面积”的原则,先由各镇(街道)确定专人开展秧苗验收和作业面积测量统计工作,凡是未经验收的上报面积一律不予补贴。秧苗验收时,分批次清点秧苗盘数,现场填写《水稻机插秧苗验收记录》,并经验收单位盖章、验收人及育秧户签字后,一联交育秧户上报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总站作为结算参考依据,另一联由镇(街道)留存备查。镇(街道)人民政府对服务协议以及实际作业面积进行核实,要求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实地测量作业面积。经核实后将所申报的作业面积在当地镇(街道)和村张榜公示7天以上。对符合条件的,汇总后填写农机作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报送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总站。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总站对当季全市作业补贴申请汇总后,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指派专业中介机构对申请面积进行综合复核和随机抽查,现场丈量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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