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出台2014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作者:瓯海农机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2日

    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瓯海区粮食生产稳定,近日,瓯海区政府出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4年粮食生产的通知》。通知明确,2014年粮食生产要按照“落实责任、稳定面积,增加投入、强化基础,创新机制、培育主体,依靠科技、主攻单产,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一、认真落实粮食生产政策措施。一是加大种粮直接补贴力度,实施早稻生产普惠制补贴。二是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农户购置新型农机具为本区农业服务的,凭发票按购置金额的1/3给予补贴;早稻翻耕每亩补助50元;季育秧能力3000亩以上的育秧中心奖励5万元,机插每亩补助30元;油菜机播或机收每亩各补助30元;机械粮食烘干每100公斤补助10元。三是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执行国家出台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每50公斤早籼稻不低于135元、中晚籼稻不低于138元。四是实现订单粮食奖励政策,区财政局将对按订单交售区级储备早晚稻谷的种粮农户,参照省、市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二、努力提高粮食产量和种粮效益。一是积极推广应用高产新品种,进一步提高全区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二是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统一育供秧、统防统治、机插机收等社会化服务。

    三、强化生产能力建设。一是抓好测土配方、地力配肥工作,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沃土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二是加强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三是遏制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四是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及社会化服务。

    四、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今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4.7万亩,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强宣传,及时将扶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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