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农林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北仑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出台的购置补贴政策对发布时间、执行期限、补贴对象、种类范围、区域限制、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新调整:
一是购机补贴政策发布时间和执行期限调整。购机补贴政策从每年发布一次变更为每三年发布一次。
二是补贴对象扩大。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是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调整。与去年相比,减少了1个大类5个小类29个品目,确定为11大类30小类67品目,取消了自选品目。
四是取消补贴产品购买区域的限制。补贴对象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
五是明确责任划分。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补贴对象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北仑区农机化管理站和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六是对宁波市重点推广机具实行累加。水稻插秧机、育秧设备区级资金补贴额按农业部发布的中央资金补贴额的三分之二累加,粮食(油菜籽)烘干机区级资金补贴额按农业部发布的中央资金补贴额的二分之一累加。
七是明确2014年结转资金使用范围。根据上级规定,2015-2017年设施大棚不再列入购机补贴范围,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参照浙江省、宁波市有关政策,2014年结转资金仍可继续用于设施大棚补贴,实行项目化管理,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