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出台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

作者:浙江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6日

  为进一步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5〕9号)文件精神,近日,平湖市农财两局联合发文出台《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平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农经〔2015〕70号),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进行规范,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实施意见》明确了政策实施总体要求、补贴对象与机具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管理与监督等事项,以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为主线,大力发展粮油及十大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及设施装备,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坚持重点导向、生态导向、绩效导向、公正导向、市场导向并重,推广先进、适用和环保的新机具新技术,提高全市农机化水平。同时,根据平湖市农业发展现状,细化补贴标准和操作程序,要求各镇街道财政所、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在平湖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强化监督,真正将“阳光行动”贯彻在农机购置补贴全过程。
  
  关键词阅读:农机购置补贴
  
  柯城将农机购置补贴列入纪检监督重点
    
  为加强对重点事项、重大项目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干部廉洁勤政,确保立项监督项目抓实推进。近日,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农业局纪律检查组发文将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2个项目列入重点监督。
  
  农机具购置补贴监督检查的重点:按照“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在申请、审核、公示、拨付到户、归档等环节是否按要求实施;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问题;是否以权谋私,以任何名义违规收取各种费用;是否违反规定操作程序,越权、越限审批;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农民购机补贴申请;是否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荐补贴产品或指定经销商;对购买者的补贴是否足额到户。
  
  监督检查方式:由局纪检监察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询问工作、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将延伸了解往年补助情况。农机具购置补助将抽查5%左右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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