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浙江省临海市积极开展该政策的学习与宣传,并就此召开全市各镇(街道)农机管理站负责人会议。
经过排查摸底、组织发动、政策宣传、申请补偿、审核公示等一系列措施程序,顺利地开展了拖拉机报废补偿工作,为推动农机节能减排、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减少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5年度共报废拖拉机7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60台,纯农田作业小型拖拉机10台;共享受补偿资金22.5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偿资金9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