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萧山区农机作业补贴改为社会化服务补贴

作者:李世建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1日

    浙江萧山区作为全省4个粮食生产综合改革试点县区,近期区政府下发了《萧山区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区农业局、区农机水利局、区财政局分别修订了《萧山区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萧山区农机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对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做了重大调整:中央财政安排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统一归并为耕地保护补贴,直接补贴到户;整合省市区三级的农机作业环节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水稻集中育秧补贴,归并为社会化服务补贴。调整优化补贴方式,完善具体操作办法,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导向性。

    作为农机业务部门,区农机总站积极参加政策的前期调研和文件起草工作,保持了农机化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独立性,并将社会化服务补贴的对象调整为农机(粮油)服务组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补贴标准提高到120元/亩(早稻140元/亩,包括原集中育秧补贴);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在全区粮食生产补贴资金中列支;农机化补贴资金则专门用于区级农机化促进项目补助、区级农机报废补偿配套、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经费和区级农机购置追加补贴,使农机化资金比往年有了实质性增加。

新闻来源地址: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