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市余姚、鄞州、象山、奉化等地农机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相继引导建立了余姚田螺山、鄞州与时等6家股份制农机作业公司,探索合作社向公司制发展,结构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在原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进行改制,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要求注册成立并运营,注册资金和参股资金均按照股份比例由股东现金入股和农机具评估后入股组成,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实行经理、员工全员聘任制,并建立岗位职责、机务管理、财务核算、激励分配等制度、规范运行。同时,在管理经营上实行“七统一”,统一安排作业、统一调度机械、统一供应油料、统一机具维保、统一作业标准、统一作业价格、统一服务品牌。
相较于依托乡镇农机服务站建立的农机服务中心、服务公司,股份制农机作业公司产权清晰、责权分明,更具生命活力;相比于农民自发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组织紧密、管理科学、经营规范作业公司呈现明显优势。一是作业效率优势。作业公司将劳动力、土地、资金、装备、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融合,极大提高了农机作业效率。6家作业公司预计,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平均季作业量分别可达800亩/台、600亩/台和1100亩/台,普遍比当地同类机型平均季作业量高出1倍。二是作业辐射优势。农机经营服务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作业公司较合作社、农机大户比,作业辐射能力强,15人规模的作业服务公司作业面积可达5万亩以上,是同规模农机合作社的3倍以上。三是价格竞争优势。作业公司规模化经营带来了价格竞争优势,各项作业服务收费比当地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低20-30%,既为广大农户省本增效,又为作业公司获得更多订单。